劳务欠款起纠纷 两次调解终履行
中新网新疆新闻3月29日电(孙昊)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司法所接到辖区群众呼某调解申请。经了解,2023年冬季,朱某承包了181团胡某饲养牛群的工作,雇呼某前去喂牛,工作结束后,欠呼某劳务费5000元,经呼某多次索要,朱某支付了一次劳务费后,仍剩余3950元至今未结清。因此,双方争执不下,产生纠纷。
接到申请后,一八一团司法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派出所辖区民警、朱某所在连队两委成立专项调解小组。先后对呼某家庭情况和生活情况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研究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过程中,雇主朱某推诿扯皮,认为朱某在饲养牛群期间消极怠工,不愿支付剩余劳务费,导致当事人呼某及家人情绪激动,调解过程不得不中断。于是调解小组成员与双方单独沟通,一边安抚呼某及其家属情绪,一边对雇主朱某进行普法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承诺三日内结清剩余劳务费。
但三天过后,雇主朱某并未履行承诺,调解小组立即组织第二次调解。此次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朱某讲述呼某实际家庭困难,阐明支付劳务费的法定义务及相关法律条文。在调解小组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朱某愿意同呼某签订调解协议书,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日将欠款结清,此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一八一团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指导和参与团场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真正实现纠纷第一时间有效化解,更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辖区居民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感,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