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三十七团:田间地头巧调解 握手言和助农忙
中新网兵团新闻5月29日电(朱前程 李剑名)“又不是多大的事,双方各退一步,再给500元……”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七团职工刘某的地头,该团司法所工作人员、老杨调解工作室的老杨共同见证了因机力费起纠纷的刘某和张某握手言和。
一方“试验田”,双方“都有理”
2024年5月26日,三十七团司法所受理了一起因机耕作业费产生的生产经营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5月初,来自昌吉的张某等3人承包了三十七团某连职工刘某的玉米地的播种。到5月中旬,眼见苗株已破土,张某向刘某索要机力费,刘某却以出苗率达不到要求为由,要求张某进行补种,张某表示刘某可以雇人补种,所花的人工费,由张某来承担。补种一周后,张某再次找到刘某索要机力费,刘某称自己承包的是试验田,张某没有用心播种,导致部分面积需要补种,对今后作物产量有影响,补种人工费加上种子钱,认为自己无需再给张某支付机力费。张某声称刘某的试验田地头因碱大的原因地块硬,播种机的穴播器扎不透地膜,导致种子在地膜上,主要原因不是播种机,而是刘某在播种之前处理地的时候没有处理好导致的,现在出苗率受影响,刘某应负部分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自己。双方各执一词,吵的不可开交,张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只好向司法所求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的全过程后,随即下地现场展开调解。
田间地头调解,双方打开心结
此纠纷的关键在于地块的状况及出苗率,不能单纯的用法律法规来剖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老杨决定来一场别开生面的“田间地头”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老杨一起来到刘某的地头,对土地状况和出苗率有了更直观的了解,为确保公允,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双方当事人一起随机选定了几个点的玉米苗,按耕种坑洞进行抽样统计,计算出苗率,在双方都认可计算结果后,展开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告诉张某,部分地方出苗率确实不高,补种的花费应当张某承担一部分,对此张某表示认同。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老杨给刘某做起了思想工作,因地块地质和种子的原因,谁也无法保证有百分百的出苗率,且张某愿意承担大部分责任,因此在扣除补种人工费后,刘某应当支付剩余的机力费,况且,张某他们从1300多公里远的昌吉,租车将播种机运到我们这里来播种,所花费的成本也不低,大家相互换位思考一下,原本3050元的机力费,你只给张某1000元,怎么样也说不过去,起初刘某并不愿再支付,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老杨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议,刘某当场再支付500元机力费给张某,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因播种引发的生产经营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群众事无小事,民生稳定“双维护”
这只是三十七团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三十七团司法所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收效,自2024年以来,三十七团司法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3件,累计涉及标的额近200万元,调处成功率98.8%。周期短,跑路少,费用省,有保障,又不伤和气,最大程度帮助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下一步,三十七团司法所将继续把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各类纠纷化解的全过程,发挥多元纠纷调处机制,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在提高矛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的同时,为辖区职工群众营造平安居住环境,真正做到“小事不出门,平安送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