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通知》要求,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基础上,新增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17个行业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受疫情严重影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为2022年底。
《通知》明确,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通知》指出,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通知》明确,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全媒体记者 陈琼)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