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兵团新闻2月23日电(金月 李江华) “目前正是需要用钱筹备农资的时候,非常感谢你们帮我追回欠款,谢谢你们!”2月2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某农资公司经理连某在拿到法院追回的农资款时激动的说到。
连某所在的公司在2018年6月给孙某赊欠价值43200元化肥,孙某也向连某出具了欠条,并约定“2018年11月底前还清,如因此引起纠纷,欠款人还应支付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索款费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连某向孙某索要无果,诉至第六师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判决被告孙某支付原告农资化肥款、利息等共计5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为周转资金进货以备春耕,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该案件的执行事关民生,尤其春耕备播期间农资是关键,该院开启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优先执行。
联系上被执行人后,执行干警询问了案件基本情况、财产状况并向被执行人讲明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执行措施对其个人以及家人的不利影响。经过执行干警持续数小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孙某充分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和抗拒执行的后果,同意履行义务,本案执结完毕。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农时不等人。自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执结涉农案件32件,执行到位标的12万余元。执行干警高效的办案效率,像是一场“春雨”及时帮助了农民的春耕良机,真心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