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两部门联合印发《办法》
对引客入兵团的兵团旅行社 最高奖励500万元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激活兵团旅游市场,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支持兵团旅行社引客入兵团奖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加大兵团本级财政对旅行社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对组团接待游客到兵团城市和团场旅游消费的兵团旅行社给予奖励补助。以接待旅游团队至少游览兵团1个A级旅游景区且在兵团辖区内宾馆住宿1晚、用1顿正餐为引客人数认定标准,对接待旅游团队人数总量排名前十的兵团旅行社,按照排名等次和引客人数最低限额双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奖补。
《办法》提出,兵团旅行社引客入兵团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实行“据实核算、月度申报、年度汇算、综合奖补”,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兵团旅行社给予奖补。鼓励各师市结合实际设立相应的专项奖补资金,形成政策叠加合力。
《办法》明确,兵团旅行社引客入兵团专项资金奖补实行申报制,凡符合规定的兵团旅行社均可申报相关奖补项目。兵团所辖旅行社应将其所属分社符合条件的奖补事项一并申报,不单独接受旅行社分社奖补申报。
在监督与管理方面,《办法》指出,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将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对申报资料及数据进行抽查、稽核。同时,采取随机检查、调取景区监控、查阅旅行社档案、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各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对其报送的初审合格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全媒体记者赵珺)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