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兵团检察机关“逢问必录”
狠抓“三个规定”落实
近年来,兵团检察机关持续不懈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通过认真组织检察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定期进行内部通报,将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查)和检务督察的重要内容等方式,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等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相关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5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
据悉,2020年,兵团检察机关填报重大事项情况171件,兵团检察机关注重规范检察办案等行为,“逢问必录”的制度正在形成,有力地促进了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记者 史进)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