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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送法”跨越的不只是距离而是人心

“上门送法”跨越的不只是距离而是人心

2025-11-17 20:25:39 来源:中新网兵团

  近日,铁门关市人民检察院用一次主动的上门听证、一场特殊的家中讯问,给出了一份“法情交融”的答案。

  2025年11月6日,铁门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携带便携式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先后奔赴犯罪嫌疑人岳某、刘某家中,将讯问室“搬”到了当事人身边,这一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服务”的转变,源于一道紧迫而现实的难题。

  现实困境,司法抉择

  原来,犯罪嫌疑人岳某、刘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移送至铁门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在侦查阶段,岳某因突发脑溢血导致丧失行动能力,造成一级伤残,刘某因意外事故导致腰椎和胳膊损伤,行动严重受限。尽管两人被取保候审,但身体状况使他们无法正常参与正常的诉讼程序。若按常规流程等待其康复,必将拖慢办案节奏,影响诉讼效率,更可能损害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

  “案件不能久拖不决,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也不容忽视。”承办检察官道出了司法实践中的两难。按照常规流程,等待嫌疑人康复不仅影响诉讼效率,更会损害其程序权利。如何破局?考验着检察人员的智慧与担当。

  在掌握确切信息后,为确保讯问程序绝对规范,承办人制定了详尽的上门讯问方案,同时也邀请片区民警作为第三方见证人一同前往。

  初遇抵触,温情沟通

  在犯罪嫌疑人岳某家中,岳某母亲起初情绪激动,对检察官的到来抱有强烈的抵触和不满。

  面对家属的不理解,检察官没有急于切入正题,而是先关切地询问岳某的伤势恢复、起居饮食,耐心倾听嫌疑人和家属的困难与担忧。

  检察官还主动联系对接社区人员,详细说明情况,协助为岳某申请低保。司法关怀让家属的态度发生转变,从不理解转向信任,从拒绝交流变为主动配合,在家属的安抚下,岳某放下了心理包袱,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程序生畏,辅导纾解

  考虑到两名嫌疑人系初犯、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为确保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懂,检察官综合实际情况,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决定将听证会从检察院“搬”到群众家门口。

  检察官协调借用社区调解室作为场地,为确保听证参与度,检察官逐一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和网格员,反复沟通时间,说明基本案情和案件特殊性。听证会前,检察官还专门为嫌疑人及家属做了“会前辅导”,讲解了听证流程,缓解他们的紧张情绪。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进行了全面阐述,充分说明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岳某与刘某直面过错,诚恳陈述自身行为,表达深刻悔意。法律援助律师围绕案情发表了辩护意见,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则就各自关切的问题展开询问。

  经评议,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社区网格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意见。

  “我还是第一次参加搬到嫌疑人家门口的听证会,检察院此次上门听证,不仅仅是一次调查取证,更是一次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过程,这样的办案方式是有原则、有温度的。”人民监督员在听证会上说道。

  宽严相济,润泽人心

  岳某的父亲在接过不起诉决定书时,眼眶湿润地说道:“我以为儿子动不了,案子就得一直拖着。真没想到检察官能上门,还这么耐心地给我们讲道理,之前总觉得你们是来抓人的,没想到是来救人的!”

  听证会结束后,刘某将印有“公正司法 法亦有情”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声音有些哽咽地说道:“从你们来找我谈话那天,我就感觉到,你们是真的想帮我,没有因为我一时的过错就不管我……我知道自己确实做错了,今后一定好好改正,走正路。”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铁门关市人民检察院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准把握。通过主动前移服务关口,将质效与温度融入办案全过程,既严守程序规范,又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实现了“罚当其罪”与“治病救人”的有机统一,让司法在恪守法律尺度的同时,真正贴近了百姓心中的温度。(张雪琼 李庚 陈友元)

【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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