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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团人民调解员用耐心暖人心 成功化解一起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

一八三团人民调解员用耐心暖人心 成功化解一起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

2023-09-27 18:12:06 来源:中新网兵团

  中新网兵团新闻9月27日电(张福东 张敏)9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

  9月17日,一八三团职工尹某某与成都收货商邱某某签订《农副产品订购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甲方邱某某以13.5元/公斤收购乙方尹某某东丰5号葵花籽,定量包装,共计收购4整车,现场交付定金5万元。

  9月20日,收货商邱某某依约前来拉货,装至第4车,以剩余农产品质量不过关且无法装满整车为由,拒绝装车并表示愿意收购前3车产品,余下部分由尹某某自行处理,尹某某不同意,扣留装货车辆要求邱某某依照合同条款履约,双方争吵无果,后报警处理。民警了解纠纷情况后,引导双方至183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

  一八三团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诉后,采用问答形式逐一梳理细节,结合提交的证据材料,全面细致还原纠纷始末,努力寻找突破口。鉴于两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明显,调解员积极运用“背靠背”的方式,一方面,向邱某某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讲明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信,恪守承诺。”另一方面,向尹某某摆事实讲道理,规劝其调整情绪,戒骄戒躁、平和化解。

  历经两天半拉锯式调处,在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意见一致,邱某某依照合同约定拉走尹某某全部产品,总价值432000元,纠纷产生期间对货车司机造成的损失,由邱某某和尹某某各自担负7500元。履行调解协议现场,当事人的脸上再次露出笑容。

【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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