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一犯再犯,缓刑被撤销
2023-08-25 18:03:12 来源:中新网兵团
中新网兵团新闻8月25日电(张静)亚某因聚众斗殴而触犯刑法,司法机关本着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希望能给他重新走向社会的机会,对亚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执行。然而,亚某并没有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不遵守缓刑期间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是继续“放任自我”。
2022年某日,亚某因与人发生口角,为争勇斗狠聚集多人相互斗殴,致一人轻伤二级,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后认为亚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故以亚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向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亚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检察机关建议判处亚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缓刑考验期间,亚某多次以种种借口不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不按规定打卡报到、不请假外出,被和静县司法局多次予以训诫和警告。期间,亚某又因讲“兄弟义气”与人大打出手,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亚某在缓刑期间内屡次违反监管规定,故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提请对亚某收监执行。最终,法院裁定撤销原判中对亚某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决定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本案中,亚某在缓刑考验期期间本该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配合矫正机构进行改造,但其仍不知悔改、无视法律,屡次违反相关监管规定,接受矫正期间又违法犯罪,最终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宣告缓刑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虽然是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但绝不意味着没有刑罚,社区矫正仍然有一张无形的“电网”,不可轻易逾规越矩。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