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10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26-08-28 12:50:08 来源:兵团日报微信公众号
近日,兵团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从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兵团最低工资标准将与自治区同步调整,新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调整后,兵团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三个档次,分别为2270元、2080元、19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对应为22.7元、20.8元、19.3元。
在工资构成方面,《通知》进一步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得以“包干价”把高温津贴、加班费等充抵最低工资。
按照“师市合一”管理体制,各团场继续统一执行师市最低工资标准;未建市的师及所辖团场(法人单位)执行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将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马燕 李超)
【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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