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开出首张针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个人的“驾照式罚单”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十二师医保局”)对一名执业药师作出记2分处理,开出全师首张针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个人的“驾照式罚单”,标志着十二师医保监管实现从机构到责任个人的精准延伸。
被记分的执业药师楚某,来自头屯河农场某药店。经查,该药店存在违反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规定、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以及超慢性病病种医保支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等问题。十二师医保局依据相关服务协议对该店作出处理,并在责任追溯中确认执业药师楚某对处方审核不严负有重要责任。
为破解传统监管模式“难以罚到人”的困境,今年,十二师创新推出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管理。此政策主要覆盖定点医疗机构中为参保人提供基金结算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审核人员以及定点零售药店中提供基金结算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
“驾照式”记分管理规则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累积12分后下一年度自动清零。记分情况将载入相关人员“一医一档”数据库,该数据库已实现跨机构、跨区域联动,可全国共享。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作出记分处理后,将核对相关人员一年内累计记分,未达9分的,向其所在机构通报;达到9分未满12分的,视情节暂停其医保支付资格1至6个月;累计达12分的,终止其支付资格。累计满12分者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一次性记满12分者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备案。
受到记分处理的相关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参与医保管理及政策宣传等途径申请记分修复。
“‘驾照式’记分管理可以通过梯度记分强化警示,引导关键岗位人员提升诚信自律意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切实守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十二师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小嫚说。
今年以来,十二师医疗保障局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已核查定点医药机构258家、处理违规两定医药机构164家、拒付和追回违规金额116.28万元。(张一鸣 胡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