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
兵团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日前,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兵团生态保护修复。
《意见》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兵团生态保护修复的领域,主要包括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等八大领域,积极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
《意见》提出多种参与方式,即自主投资模式,由社会资本单独或以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形式出资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公益参与模式,鼓励公益组织、个人等与政府及其部门合作,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共同建设生态文明。此外,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参与方式。
根据《意见》,兵团将拿出多项支持政策。在规划管控方面,师市将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和相关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等;在产权激励方面,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等。此外,兵团还将在权益交易、用水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兵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强化政策协同,师市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发挥骨干企业带头引领作用,搭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合作平台,促进各类资本和产业协同;优化监管服务,做好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生态保护修复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