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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让市场监管执法更有温度

“首违不罚”,让市场监管执法更有温度

2023-06-20 18:50:44 来源:兵团网-兵团日报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出台,从即日起,在自治区及兵团市场监管领域,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

  今年,兵团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严打职工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针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则以教育代替处罚,通过“规范化+柔性执法”传递执法温度,给兵团辖区市场主体稳健增长、轻装前行、安心经营吃了一颗“定心丸”。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当前兵团助企纾困、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规则》对“首违不罚”的情形如何界定?如何规范执法流程?带着这些问题,本报全媒体记者对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问:如何界定“首违不罚”的情形?

  答:《规则》5月31日起正式施行,其明确规定“首违不罚”,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是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行政处罚具有惩戒违法行为的性质,同时也有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功能,行政执法的价值绝非“为罚而罚”,而是要在惩戒违法行为的同时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

  兵团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劝诫,让市场主体和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执法者的“温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问:“首违不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一是初次违法;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问:如何增加“首违不罚”的可操作性?

  答:一是要准确把握适用范围。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制定《兵团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制度清单》,明确适用范围。

  二是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兵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做好免罚清单实施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对照法律法规,依据不同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因素,按照合法、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对行政处罚行为种类进行逐条梳理、分类、细化,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并适时组织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要严格适用相关程序。属于可以适用“首违不罚”情形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及时改正要求。可采用告知承诺制等方式,要求当事人在承诺期限内及时改正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及时改正的,应当视情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或信用惩戒措施。

  四是要加强执法痕迹化管理。实施“首违不罚”要落实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音像记录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确保履职尽责、有据可查和可回溯管理。

  问:哪些情况可以“首违不罚”?

  答: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某些方面的规定、业务不熟悉,其主观上并没有违法的意愿和冲动,但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某食品销售企业在宣传产品时使用了“最佳”“最好”的广告词,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认为该公司仅在自有场所发布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5日,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即可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适用条件为:最高奖金额设定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个月而且还未开展实际兑奖);发布的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适用条件为: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5日或违法广告累计点击量不足3000次)……市场监管部门秉持审慎和严谨的态度,最终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涉及“市场准入、广告、价格”等8个类别16个具体事项。

  问:如何规范免罚执法流程?

  答: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查询自治区和兵团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档案卷等方式,确定违法主体是否属于首次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地对案件线索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在立案核查阶段,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当事人违法行为属于《清单》所列事项且符合适用条件的,将在不予立案审批表中载明适用“首违不罚”的事实和依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及时录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

  在立案后的调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当事人违法行为属于《清单》所列事项且符合适用条件的,将制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问:“首违不罚”是否意味着放任不管?

  答:“首违不罚”并不等于放任不管。“免罚不等于免责”。也就是说,免罚仅免除了行政处罚,但并未免除所有责任,市场主体本身应履行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等责任仍在,而且,相关企业的首次免罚将会在兵团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留痕”,作为日后监管执法的依据。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运用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规劝提醒等柔性执法的方式,教育、引导和促使其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于曾免罚又“明知再犯”的市场主体,兵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而“首违不罚”的情形并不包括触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从严查处。

  问:《规则》对市场监管执法有怎样的促进作用?

  答:“首违不罚”回应了企业关切,为各类企业提供了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由于设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与能力不强,初次违法多为无心之失,如商品尚未贴上价格表就暂时放到货架、商品价格标签混淆等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较小,如果一概进行行政处罚,难免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很可能会令企业一蹶不振。

  《规则》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兵团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首违不罚”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达到法律惩戒的目的,充分体现了执法的审慎包容,为企业发展增添信心,为兵团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问:制定免罚清单的作用是什么?

  答:免罚清单的制定有利于解决基层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予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拥有的裁量权之一,由于法律对“轻微违法行为”规定较为模糊,在使用时容易产生“同案不同罚”等问题,不仅让被处罚的企业感到不公平,也给执法人员带来困扰,影响了免罚规定的使用;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量化细化,对“不予处罚情形”进行具体明确,给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指引,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郑娅莉)

【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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