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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就医少跑腿、减负担

第一师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就医少跑腿、减负担

2026-02-04 11:49:30 来源:中新网兵团

  为打破医疗数据壁垒,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切实减轻患者重复检查负担,提升就医效率,第一师医院全面落实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政策,实现“一次检查、多家通用”,让跨省跨区域就医更省心、更省钱!

  一、政策核心定义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是指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本院对患者提供的、符合互认标准的外院检验检查结果予以认可,无需重复开展同类项目。本院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批互认医疗机构,已纳入陕甘青宁新晋蒙豫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省份区域互认体系,同时实现兵团范围内检验、影像、超声结果广泛互认。

  互认标识与查询9省份互认检验项目(共76项,含临床生化、免疫、血细胞分析等)报告单会标注“9-HR”标识,下方注明互认范围。

  二、适用范围

  1、适用对象及项目适用对象:所有在本院就诊,持有互认范围内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查结果的患者,涵盖门诊、住院等诊疗场景。

  互认项目:9省份区域互认检验项目76项,兵团范围内互认64项检验、306项影像、40项超声结果,含血常规、肝肾功能、CT、超声等常用项目。

  互认医疗机构:仅限9省份及兵团内通过质量评估的三级甲等医院(首批共289家,本院为兵团内14家之一),结果需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并注明“互认标识”。

  2、不适用情形病情相关:检验结果与患者当前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或因病情变化(如急性发病、病情进展)难以反映实际病情的。

  时效与项目特性:结果在疾病发展中变化较快(如血糖、电解质)、超出合理时效(一般为7日内,特殊项目遵医嘱),或对诊疗意义重大(如手术、输血前)的项目。

  特殊场景: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涉及司法、伤残、病退等鉴定需求;患者或家属主动要求重新检查的。

  其他:非互认范围内医疗机构出具的结果、报告信息不全(无机构名称、检验日期、结果数值)或未经质量校准的项目。

  三、结果使用流程(3步高效办理)

  1、准备凭证:就诊时携带外院检验检查报告单(注明“互认标识”纸质版、电子版、本人身份证件及医保卡,确保报告信息清晰可辨。

  2、医生核对评估:接诊医生结合患者病情,核对报告的互认标识、出具机构资质及结果时效性,确认符合互认条件后予以认可。

  3、结果记录与诊疗:医生将互认结果详细记录于病历中,留存报告复印件,结合结果制定诊疗方案,避免重复检查及费用支出。确需复查的,医生会充分说明原因及必要性。

  四、温馨提示

  报告保管:请妥善保管检验检查报告单及影像胶片,避免折叠、污损,便于接诊医生准确评估;电子版报告可留存备份,方便跨院使用。

  时效提醒:多数互认项目结果有效期为7日内,疑难病症或病情不稳定者,时效需结合临床判断,建议及时就诊避免结果失效。

  咨询渠道:若对互认范围、项目标识、结果有效性有疑问,可拨打医院总机0997-2128261,或前往门诊导医咨询台(电话:0997-2181438),工作时间内将有专人解答。

  特殊说明:本政策仅针对符合标准的检验检查结果,因诊疗需要新增的项目需按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第一师医院已通过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帮近680名患者节省约14.6万元,切实为患者就医“减负”。(杨阳 江珊)

【编辑:戚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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