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义可感,让守护有形
时光荏苒,回望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脉络清新而温暖。
开篇定调,紧扣“质效”谋布局
一年之计在于春。2025年伊始,第二师民事行政检察条线便吹响了“集结号”。年初的部署会没有空泛的口号,只有务实的路径:
民事检察“精准制导”,分院层面专攻复杂疑难的生效裁判监督,力求“办精一案、带动一片”;各垦区院层面则化身“专科医生”,聚焦虚假诉讼、违法执行、调解漏洞等特定领域“深耕细作”。
行政检察“穿透监督”,办案层面锚定“标杆案件”,不盲目追求数量规模,集中优势力量,精心办理一批能立得住、叫得响、有引领价值的高质效案件;治理层面以类案监督为抓手,围绕涉企执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行政机关完善标准,系统治理,实现“监督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护航民生,当好农民工兄弟的“护薪人”
对于背井离乡的劳动者而言,工资不仅是一份报酬,更是一家老小的生计和希望。2025年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充满了人情味和烟火气。
机制创新跑出护薪“加速度”。焉耆垦区检察院在办理143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中,深刻认识到群体性欠薪问题的复杂性,主动牵头,与公安、法院、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协作机制》,通过整合各方职能优势,将检察支持起诉、公安协助调查、法院快速审判、司法法律援助等环节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最终在44小时内完成了143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权益确认和有序返乡工作,成功帮助追索劳动报酬达27万余元。
现场调处实现护薪“全闭环”。在乌鲁克垦区检察院,10名来自吉林的农民工兄弟面露愁容,我们第一时间联系司法局、公安、综治中心,迅速启动“多元解纷”机制。不是简单地告知“可以去起诉”,而是现场普法、现场调解。最终,7万余元工资当场支付到位。检察官那句“明早还要开车,拿到钱别聚集喝酒,路上注意安全”的叮嘱,比法律文书更暖人心。
民族同心传递护薪“法治温度”。7名少数民族同胞急需用钱,却被拖欠11.7万元工资,库尔勒垦区检察院接到第二师三十七团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的求助后,立即开启“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速模式。我们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对接法院快力快审,最终胜诉判决如期而至。当平安办工作人员送来“铁面无私辨是非 执法为民办实事”的锦旗时,我们知道,我们守护的不仅仅是薪酬,更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监督攻坚,敢向难题动真格
公开听证让正义可见可感。对于一起争议较大的民间借贷监督案,检察分院把听证会开到“阳光下”,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考官”,当事人充分陈述、激烈辩论,听证员独立评议。两个多小时的听证,厘清了事实,彰显了司法的透明与自信。在乌鲁克垦区检察院,一场关于5万元是借款还是劳务费的听证,同样通过公开论辩,让当事人输赢皆明、心服口服。
联动协作打破工作壁垒。我们深知,单打独斗效果有限。库尔勒垦区检察院与铁门关市司法局“握手”,建立了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的常态机制,破解了行政违法行为发现难、调查核实手段有限等问题。检察分院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座谈会,更是直面执行难点、痛点,共商规范、增效之策,明确重点,为合力破解执行难题开辟了新路径。
主动“走出去”,与焉耆县、博湖县检察院交流研讨,学习他们在终本案件管理上的“金点子”,一起研判疑难虚假诉讼案件的突破方向。这种开放式学习,不仅为我们打开了新的视野和思路,也为后续深化协作、互鉴共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融入治理,当好社会问题的“专科医生”
创新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乌鲁克垦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的“4+N”多元解纷机制落地生根。公、检、法、司四家政法单位轮值牵头,联动团场、社区、行政部门,对复杂矛盾进行“组团式”调解。检察机关在其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专业优势,实现了矛盾纠纷的“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专项治理直击民生“烦心事”。针对群众关切的殡葬、养老服务等民生问题,我们在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乌鲁克垦区、焉耆垦区检察院深入“巴扎”开展普法宣传,库尔勒垦区检察院与民政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同研究源头治理方案。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从问题发现到制度完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经过实地走访和多轮沟通,力求找准症结,开好处方。
淬炼内功,让检察产品更接地气
案件评查筑牢质量根基。年中,二师民事行政检察条线案件质量“大体检”悄然展开:我们交叉评查、逐案“过筛子”,既肯定优秀“样板卷”,更直指问题不留情面。通过这种对自身办案质量的锱铢必较,守住了司法公正的底线,夯实了案件质量的根基。
开放交流拉近检民距离。纪念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我们打开了检察院的“大门”。焉耆垦区、乌鲁克垦区检察院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来,看场所、听故事、谈感受。库尔勒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更是直接把课堂搬进社区,在“民族团结百家宴”的烟火气里,用“椒麻鸡”和“抓饭”拉近距离,用生动的案例讲解租房、网购中的“法律门道”。
规范涉企执法,当好营商环境的“护航员”。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专项行动中,我们与公安、生态、市监、应急等执法单位座谈,既传达政策要求,也结合办案实际提出建议,目的就是让执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为市场主体撑起法治“防护伞”。(马敏 韩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