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巡回法庭进团场 公诉普法两不误
中新网兵团新闻4月25日电(赵丽英)今年是“醉驾入刑十二周年”,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强化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全力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2023年4月2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起醉驾引发的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审理,二十二团相关单位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庭审观摩。
庭审中,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面对面”以案释法方式,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检察官以大家看得见、听的着的方式,用真实的案例为现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法治课,警示党员干部应该带头遵法守纪,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醉驾,做遵纪守法的典范,树立好“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意识。
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懊悔不已,“明明知道酒后不能驾驶,由于放松警惕,心存侥幸,造成了现在这个后果,我真后悔,我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也请大家以我为戒,做守法的好公民”。
“这是我第一次到庭审现场,让我深有感触,酒驾害人害已,不仅触犯法律,也是对自己、家人以及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今后,我除了自己遵纪守法,还会积极的向亲戚朋友宣传酒驾的危害,让周围的人也能做到远离酒驾。”旁听庭审的二十二团职工刘某向检察官分享了旁听感受。
通过出庭公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教育宣传,现场群众对近年来检察机关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作出的努力表示赞许。在场职工群众纷纷表示,受到了深刻的法律教育,将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宣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做到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