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市场监管局发布“6·18”电商广告合规提示
“6·18”促销临近,为规范网络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兵团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向辖区广告经营主体发布电商广告合规提示。
兵团市场监管局要求,电商广告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广告须坚持正确导向,内容应真实、准确、清晰,不得虚假或引人误解。广告主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广告经营者、发布者需严格履行审核、查验等管理责任。特殊商品广告须经审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广告,发布前必须取得审查批准文件,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和处方药广告(法定例外除外)。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无节制饮酒、出现饮酒动作、关联驾驶、暗示功效。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或利用其不当推荐。
兵团市场监管局指出,电商广告必须具有可识别性。竞价排名商品或服务,须显著标明“广告”。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等形式推销并附加购物链接的,也必须显著标明“广告”。广告中表明附带赠送商品或服务,需标明附带赠送的商品或服务,清晰显著说明其名称、规格、数量、期限及获取方式。使用“原价”须符合法定定义(促销前七日最低成交价,或最后一次交易价),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价。限时促销应明示期限。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推销商品或服务构成广告的,相关主体(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平台等)应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或代言人责任,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并显著标明广告属性。
兵团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6·18”期间将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经营主体应增强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