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东绕城大队于当天15时许接警,报警人员称在东绕城高速148公里处延安路服务区一辆车开上了人行天桥。
当事人李某向警方坦言,因着急办事错过高速公路匝道出口,看到人行天桥后想把车开上人行天桥再掉头行驶,其行为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后并制止。
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安全批评教育及处罚,李某也认识到了违法行为,随后将开上人行天桥的汽车缓慢驶下天桥。
警方提醒司机朋友:通行高速公路请提前规划好路线以防错过匝道出口,错过匝道出口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违法掉头,倒车,逆行!否则将会依法给予一次记12分的处罚,并处200元罚款。(冀江彤)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