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顺利完成第二轮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
7月18日,十二师第二轮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以下简称“评定”)工作顺利结束。此次评定,由师党委组织部、师教育局、兵团一中、乌鲁木齐八一中学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师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及相关区县教育局、十一师教育局相关领导及教育工作者到会进行现场观摩,并就教育教学展开交流探讨。

此次评定立足系统思维,聚焦“校长赋能、专业发展、办学自主、品质提升、教育治理”五个维度,采取“自我介绍+专家提问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师29名自愿报名的教育系统干部参与评定面试。
面试者围绕个人成长经历、竞聘优势、学校管理理念及思路、对应聘岗位工作设想等方面进行阐述,充分展了现扎实的业务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答辩环节由评审专家依据岗位特点,精准设问,重点考察面试者对岗位及其职责的理解、工作的设想(包括学校办学思路、工作目标等)以及应变能力,整个过程精彩纷呈、亮点频现。
十二师教育局党组成员、督学 崔传宝:按照《第十二师第二轮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工作方案》要求,将师属17所中小学(含师机关幼儿园)的16个校长岗位纳入评定范围。校长职级分为四级九档,即特级、高级(一、二、三档)、中级(一、二、三档)、初级(一、二档)。其中,特级校长数量原则上控制在全师中小学校长总量的5%以内,高、中、初级校长比例原则为3:5:2。
2022年5月,十二师启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旨在建立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取消学校行政规格,取消校领导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构建贯通衔接的专家办学治校体系,着力培养一批职业化、专业化的教育家型校长。
近年来,十二师先后出台《第十二师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第十二师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等系列文件,制定校长选聘、职级认定、薪酬考核等配套制度,组建校长职级评定评审委员会,并成功举办首轮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工作,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校长实现“三个转变”:由“职务”向“职业”转变;由“做官”向“干事”转变;由“行政化思维”向“专业化素养”转变。
这些改革持续激发了校长队伍活力和创造力,有力助推了十二师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刘倩 田晓芳 武万宏)